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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见
时间:2014-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围绕铜陵发展大局,出台九条意见,服务和保障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平等对待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平等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是严肃查处职务犯罪,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严肃查处各类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办理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举报、控告。

  三是依法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惩治强揽工程、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官商勾结垄断经营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行为。

  四是加强诉讼监督,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依法监督纠正插手经济纠纷等不当执法行为。

  五是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七是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充分保护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中,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执法办案给民营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八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办案水平,强化自身监督。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严禁检察人员越权办案、插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及吃拿卡要等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九是探索建立直接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的工作机制。以“送法进民营企业”、“检企共建”等活动为载体,及时回应民营企业的法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