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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院公诉处组织开展观摩示范庭活动
时间:2014-10-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铜陵市院公诉处组织开展观摩示范庭活动 
  
   2014年9月29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观摩示范庭活动在铜陵县举行。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管杰、公诉处处长骆旸旻、各县区院分管检察长和全市20余名公诉业务骨干参加了活动。市县两级纪委、县乡两级征地拆迁相关人员共计100余人全程旁听了案件庭审。 
此次观摩示范庭为铜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铜官山区建设局工作人员徐安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一案。在庭审活动中,出庭公诉人精神饱满,思路清晰、应变灵活、论辩有力,展现出良好的检察形象和过硬的业务能力,重点围绕被告人滥用职权的行为是否属于徇私舞弊以及是否构成立功等焦点问题与辩护人展开了激烈辩论,并提出了具体的量刑建议,圆满完成了出庭指控犯罪的任务,整个庭审历时3个半小时。本案当庭宣判,铜陵县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罪名和事实,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决定执行刑期有期徒刑16年。 
    庭后进行了评议活动,大家对于出庭公诉人的业务水平和能力都予以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十分充分,庭上表现比较从容,应变得体,展现了良好的检察形象。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例如文书的格式应进一步规范,语言表达及答辩充分性应进一步增强等。通过观摩和评议,使得全市公诉干警之间有了进一步的交流,大家从中都受益匪浅,这对于提升我市公诉干警整体素质和形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