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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检察院荣获铜陵市“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17-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枞阳县检察院荣获铜陵市“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8月21日召开的全市深化平安铜陵建设暨冲刺蝉联全国综治“长安杯”动员会上,枞阳县检察院被铜陵市综治委授予2015-2016年度市级“平安单位”称号。  

   近年来,枞阳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平安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责任部门尽职尽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良好局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采取强有力的工作举措,构建“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在全院形成了浓厚的平安创建氛围。通过开展社区法制宣传、学习法律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秩序安定,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建设平安枞阳、幸福铜陵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