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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人大《决议》,推进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化
时间:2019-1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紧紧围绕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将检察建议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在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上发挥了应有作用。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和支持下,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将相关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保证了决议的贯彻落实。

一是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市检察院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成立了以曹敏检察长任组长的检察建议规范化领导小组,从组织层面提高了检察机关对检察建议工作的认识度。

二是积极拓宽检察建议的监督渠道。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要注重发现问题、聚焦问题、调查核实问题,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及时提出检察建议。通过对个案问题的分析,加强类案检察建议的制发,推进综合治理,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

三是落实检察建议有效实施的保障机制。建立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的落实情况等及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对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从而积极推进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