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上,市检察院研究室负责人就高检院最新出台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从检委会的人员组成、职能、讨论案件和事项、会议规则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并要求全市两级院严格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经检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和事项,在作出决定、执行和督办等环节,均由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录入,做到全程留痕。同时,还对高检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办法》进行了学习,要求各县区检察院对涉及综合治理类的检察建议要认真做好 “三性”审查,提高检察建议文书质量,并及时做好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培训班还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