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铜陵检察机关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获评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检助江美”荣获2020年度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铜陵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2016-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铜陵市人民检察院李春获评2020年度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高红霞获评2016-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铜陵市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方文兵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我们要以身边先进典型为榜样,向他们学习,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振奋精神,鼓足干劲,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