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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这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时间:2021-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铜陵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检察职能,以“求极致”的态度办理每一起案件,取得明显工作成效,先后涌现出一批实干担当、司法规范公正、勤勉奉献的集体和个人。

     2021年,铜陵检察机关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获评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检助江美”荣获2020年度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铜陵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2016-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铜陵市人民检察院李春获评2020年度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高红霞获评2016-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铜陵市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方文兵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我们要以身边先进典型为榜样,向他们学习,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振奋精神,鼓足干劲,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