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9日,铜陵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提请郊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瞿某甲、瞿某乙,该案件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铜陵市郊区查办的第一起涉嫌“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院坚持领导挂帅,成立了由潘虎检察长任组长的办案组,立即派员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潘虎检察长还亲自审阅案卷,充分听取了侦查人员意见,并向侦查机关提出了进一步收集其他涉案人员证据的要求;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主动宣讲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介绍了认罪认罚制度,要求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积极配合侦查,争取宽大处理;还专门就侦查活动是否存在违法情形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意见;主持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该案。通过全面审查,该院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扎实开展,同时也对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总体要求,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0562-2133053
枞阳县人民检察院:0562-3222000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0562-5322020
义安区人民检察院:0562-8819550
郊区人民检察院:0562-289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