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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连续七届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20-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枞阳县检察院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连续七届获此殊荣。

长期以来,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工作实绩、扎实推进文化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一是高举思想旗帜,紧扣文明创建主题。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好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目标考核导向,认真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各阶段措施,稳步推进各类创建活动有序开展。二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创建责任。全院上下凝心聚力抓创建,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重点抓、持续抓、深入抓,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抓好融合,丰富文明创建内涵。在全力做好“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爱国卫生运动、贫困助学、网络文明传播等工作的同时,该院将文明创建与党建工作相融合,通过在党员活动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党建为引领,促进各党支部开展活动扎实有效,切实发挥党员在文明创建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将文明创建与检察业务相融合,倡导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在执法办案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服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