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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检察机关发布扫黑除恶成绩单
时间:2020-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1118上午,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工作成效和战果。市检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森林、副检察长何帮华等同志出席发布会。安徽日报、安徽法制报、铜陵日报、铜陵广播电视台、铜陵新闻网等省市新闻媒体,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铜陵市检察机关共审查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73件175人,决定逮捕35人,提起公诉39件324人。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团伙28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个,恶势力团伙13个。所有案件均在7月底前全部审结起诉,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完成黑恶案件清结任务。

 依法惩处“保护伞”,先后起诉原枞阳县老洲镇党委书记王某某、镇长朱某某等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5件8人,人民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3件5人。

 针对涉黑涉恶犯罪涉案财产分别向公安机关提出口头、书面财产处理意见55条,就财产处置问题专门召开沟通协调会议40次,向人民法院随案移送涉案款合计人民币1600余万元扣押在案轿车26辆、查封的房产1300余套、冻结的证账户股票38万元以及有关公司股权等财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处置意见和财产刑量刑建议。

 对办案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共向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等领域主管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9份,有关单位均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并回复检察机关。先后对涉赌案件、“套路贷”案件、盗采江砂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全面分析发案的主要特点、存在的问题,并就打击治理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撰写调研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市扫黑办和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