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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铜陵市人民检察

 

 2020513日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推进“四个铁一般”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立足职能维护和谐稳定,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依法追缴、处置涉案资产工作,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化解社会矛盾。依法严惩“套路贷”、“校园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对涉众型重大案件坚决快捕快诉。

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走进农村开展扫黑除恶宣讲12次,助推平安乡村建设。加大对涉农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力度,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7。深入农村发放法治宣传资,播放扫黑除恶、宪法宣传等专题微视频、微动漫,普及法律知识,促进文明乡村建设。

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坚决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批准逮捕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38人,起诉44人。成功办理4.18”系列非法采矿案,21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认真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与兄弟院共同建立皖江五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聚焦长江沿线污染防治和环境突出问题,提起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5,追偿生态修复资金1042万元。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的章某、江某等人污染环境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例。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来铜督导六国化工磷石膏堆场环境问题指导意见,助推环境隐患治理。

聚焦聚力扫黑除恶攻坚。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130人,起188人。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既不刻意“拔高”,也不人为“降格”。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三长签字背书”等工作机制,做到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财产核查“三到位”,对4件黑恶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加大“打财断血”工作力度,对黑恶案件提起公诉时一律对涉案财产处置提出处理意见。加大推进“破网打伞”力度,对受理和发现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逐一分析研判后及时移送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加大推动综合治理力度,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发出19份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逐项对账销号。

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树牢平等保护意识,建立与民营企业结对联系、上门走访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主动了解掌握民营企业法治需求,对反映的问题和相关建议认真梳理归纳,及时回应关切。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和工商联代表走进检察院开展面对面交流,密切检企互动,增强检察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在办理涉民企案件时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热线电话,畅通民营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受理、依法办理涉民企控告申诉举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着力创建“温暖控申”检察工作品牌,为人民群众提供控申接待、案件受理、法律咨询一站式服务。严格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扎实细致开展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减存量、控增量。积极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走访调研,共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检察长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宣传进校园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学季”法治课、典型案件法治公开课,提升校园法治宣传精准度,帮助未成年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两级院检察长分别到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学校进行走访、调研,举办专题法治讲座。积极参与国家安全、扫黑除恶、反邪教、禁毒、扫黄打非等法治宣传,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立足司法办案深入分析案件反映的趋势性问题,依法依规发出检察建议,助推标本兼治,当好法治参谋。

二、扎实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做优刑事检察

全力守护平安铜陵。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43人,起诉1468人。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积极参与各类专项行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落实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加快办案节奏,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和涉众型犯罪的打击力度,用司法办案的积极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功办理周某某正当防卫案,诠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要义,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并被评为全市“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一等奖。

积极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组建配强职务犯罪专业办案团队,加强与监委的沟通联系,扎实做好提前介入、证据审查、强制措施适用、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各项工作,确保职务犯罪案件的顺畅衔接和高效办理。受理审查并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11人,起诉28

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化解社会矛盾、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坚持公正和效率相统一,对轻罪案件依法从宽从快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件,严格把握、慎重适用。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依法提出精准量刑建议,确保罚当其罪。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其自愿认罪认罚。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效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0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8件。提起刑事抗诉8件。强化刑罚执行同步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公正。严格把握法定标准,监督纠正减刑、假释不当113件。加强对特赦案件报请、审理、裁定的有效监督,确保特赦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稳步有序落实监狱巡回检察改革,积极推进由“派驻”向“派驻、巡回相结合”的监督模式转变,完成对铜陵监狱首次巡回检察。

三、狠抓办案质效,做强民事检察

强化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错误裁判,促进司法公正。受理审查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87件,请省检察院抗诉13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19件。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

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重点监督民事执行活动中可能存在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违法情形,加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对执行不当情形发出检察建议。

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做实做好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

持续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既监督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积极与法院和相关行政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查阅执法案卷,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检察监督与其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倾力打造公益诉讼检察升级版。紧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等重点领域,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持续关注校园周边、网络餐饮、食用农产品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摸排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89件,立案39扎实开展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落实“回头看”,对2018年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逐案回访,跟进督促诉前检察建议的落实。郊区检察院办理的蔡某某等人倾倒固体废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抓紧抓实党的建设。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及政治轮训、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载体,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抓好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实践中、体现在具体行动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减负清单,刹住“四风”,转变作风。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阵地建设,坚决防范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大力推进各项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促进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过硬。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准确把握总要求,紧扣具体目标,弘扬严实作风,在深入学习中增进认识,在交流研讨中提升效果,在立行立改中推进落实。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在思想政治上深入开展检视剖析,上下联动落实整改措施。

持续发力全面从严治检。强化政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检务督察,及时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守底线。认真分析研究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问题,修订完善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特别是加强对司法办案权力集中的关键岗位的监督,落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持之以恒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执纪,用足用好“四种形态”,体现严管就是厚爱。

深入推进改革攻坚。平稳有序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措施,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落实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机制,严格办案绩效考核,对不能胜任的员额检察官调整退,实现员额有进有出,让制度有活力、检察官有压力。推进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进一步深化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办案职权清单,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要求。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地。始终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各项改革落地生根,队伍思想始终稳定。

加快推进专业化建设。坚持线上、线下一起发力,统筹抓好分层分类业务培训。充分用好“学习强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检答网”等渠道载体开展学习教育。选100人次参加各类调训学习、业务竞赛、集中培训,自行举办业务培训、专题讲座30余场。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授课机制,增强培训实效,提升实战能力。

努力提升司法公信。自觉提高检察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检务工作区功能,同步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集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检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察窗口全新上线。深入落实案件评查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办案质量持续提升。不断提高检务公开水平,积极打造检察新媒体,及时传递法治正能量。市检察院制作的“我与宪法”微视频在国家级优秀微视频征集活动中获奖。

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把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落实在检察工作中。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及检察建议均主动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或备案。在年度工作会议、述职述廉、专项工作部署、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集中调研等工作或活动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参加,认真听取吸纳意见建议,指导和帮助我们改进工作。

2019年,义安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两级院多个集体多名个人受到记功或嘉奖。铜陵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离不开各位代表依法履职、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与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部分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三是检察人员司法办案能力、服务发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还有明显不足;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等等。我们将保持清醒头脑,拿出务实举措,努力改进我们的工作。

 

2020年工作安排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及时成立办理涉疫情案件协调指导组和专业办案组,准确把握涉疫情案件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做到实事求是、严格规范办案。主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依法监督涉疫情刑事案件线索移送办理,做好涉疫情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对涉疫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快速办理。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妨害公务、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涉嫌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批准逮捕15人,起诉4人,提前介入引导取证5人。切实加强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督促监管场所优化细化管理举措,实行“日通报”、“零报告”,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及时受理民事检察监督申请案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行使申诉权利的,依法顺延相关期限。上门走访联系民营企业,为企业提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做好法律风险防控。通过检察新媒体发布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及时转发权威信息,引导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检察人员疫情防控应急队,服从党委政府指挥调度,深入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和防疫值守,当好疫情防控宣传员、劝导员。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作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着力在学思践悟中抓好落实。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培训,以更高政治站位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

二是更加自觉服务保障发展稳定大局。立足司法办案,积极主动为“六稳”“六保”、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紧扣扫黑除恶三年总目标,继续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推动深挖根治、长效常治。组织实施服务民营企业“351”工程,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自觉转变司法理念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层次的需求,高标准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更实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监督做实、把案件办好。切实发挥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落实,降低“案件比”,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强化精准监督理念,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加快推进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探索扩展新领域案件。

四是久久为功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组织开展全员政治轮训,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检察队伍的必修课。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注重结合身边人身边事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走心,促进过硬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能力素质建设,自觉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起来。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落实严管就是厚爱。把基层基础建设摆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出位置,进一步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

五是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改革在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具体部署,抓好改革“精装修”。严格执行检察官动态管理和惩戒制度。努力构建和优化科学高效的检察管理体系,确保司法责任制在检察机关落到实处。认真落实财物省级统管改革任务。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坚持建用并举、边建边用。

六是毫不松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部署。把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害疫情防控和破坏企业复工复产的各类犯罪,依法依规办好案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各位代表:

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