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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时间:2023-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今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作为头等大事,聚焦打造“精致铜检”,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推动全市检察业务提质增效、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更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司法机关,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检察实践,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5254件,6个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精品案例,2名个人获得记功,10个集体、6名个人获得最高检和省级以上表彰,5个集体、29名个人获得市级表彰。25项业务指标进入全省前8,执法满意度在全省检察机关名列前茅。枞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义安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农业开发活动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蒙特利尔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获得宣传推介。

一、旗帜鲜明强服务保稳定,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突出服务精心,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

做实“府检联动”共建法治铜陵。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覆盖市、县(区)两级的“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合力打造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互相促进、高效互动平台。24家成员单位共建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召开“府检”联席会议30余场,聘任21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联合推进12个专项行动,涉企法治服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等13项重点工作任务取得明显进展,工作机制运转高效有力,有效释放112”的叠加效应

聚力平安建设守护万家安宁。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将维护国家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依法落实主导责任,严格规范履行捕诉职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04人,同比下降34.9%;起诉1677人,同比下降4.6%。重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涉众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枪爆、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43人,起诉50人。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认真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一以贯之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起诉涉黑恶犯罪2688%的涉黑恶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结合办案向相关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份,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坚持全链条打击,重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起诉涉网络犯罪299人,推进网络依法治理,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安商惠企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优环境、稳经济”、“政法护企行”等活动,民营企业家约见检察长18次,检察长接访民营企业家22人次,零距离倾听企业法治需求,面对面开展涉企法治宣传,帮助企业提升法治意识。扎实开展涉经济犯罪“挂案”清理专项行动,持续推动解决“疑案从挂”、“挂而不决”等问题,排查清理“挂案”30件。全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市检察院会同11个部门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与市工商联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人才库,首批聘任金融、税务、法治等领域52名专业人员入库,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正式运行。依法办理5件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合规整改,努力以企业合规改革的“小切口”,助推企业健康发展的“大变化”。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5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犯罪20人。市检察院办理的某民企与自然人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监督案,坚持跟进监督,历经67次庭审最终得以改判,为当事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

融入社会治理助推共建共享。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征迁补偿、税收征管、冒用身份进行婚姻登记等问题隐患,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0份,持续督促完成整改,突出刚性,绝不凑数,检察建议实实在在转化成社会治理效能。以防范和惩治寄递毒品等违禁品犯罪为重点,与邮政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积极推进依法战“疫”,不枉不纵,起诉涉疫情犯罪7人,对“假防护服”等涉疫典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大涉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力有效维护防疫秩序。“三月疫情”时,全市检察人员闻令而动、尽锐出战,“检察蓝”向疫而行,法律监督不缺位,法治宣传不掉线,助力打赢防疫阻击战。

二、坚守初心保民生办实事,倾情守护高品质生活

时刻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把民生小案办成温暖大事,更好实现人民群众心中的正义。

厚植为民情怀纾解急难愁盼。全面深化“温暖控申”亮面建设,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排查治理,做实“专项整治+系统治理”,依法办理信访件353件,全面完成重复信访积案清理任务,坚决做到“件件有回复”不打折扣。检察长带头主持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听证、逐一阅批群众来信,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66件。落实办案检察官和控申信访人员“双接待”工作机制,灵活运用公开听证、上门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法理情融合,促进矛盾化解、“事心双解”。一体推进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制度落实,认罪认罚适用率90.5%,同比上升4%;诉前羁押率18.7%,同比下降10.4%;不捕、不诉率分别上升8.6%10.4%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6.8%治罪与治理并重,助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保障民生福祉温暖千家万户。立足职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联合检查,协力推进长江船舶污染治理。积极参与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起诉非法捕捞16人,助力长江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责任,起诉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4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与妇联共同开展“皖风送暖”专项活动,向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35元,传递检察温情、法治温度。依法严惩、有力遏制各类养老诈骗,批准逮捕12人,起诉19人,打击整治和法治宣传“双箭齐发”,检察官走进社区、市场、敬老院,直观生动揭露养老诈骗手法,引导、帮助老年人提升识骗防骗意识,为人民群众守好“养老钱”。办理支持起诉137件,助力解决农民工烦“薪”事。枞阳县检察院打造“护她·益家”工作室,构建“检察官+社会力量”模式,聚焦服务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得到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

建设阳光“未检”守护孩子成长。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扎实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大力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度融入家庭、学校、政府、网络、社会保护,让1+5>6=实”。会同相关部门强力推进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机制落实落细,推动市、县(区)两级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评价考核。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4人,起诉24人,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枞阳县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子女教育问题公开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铜官区检察院结合教师犯罪典型案件讲好以案示警法治公开课。义安区检察院对校园周边商店违规向小学生销售带有博彩性质非法奖券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治理。郊区检察院制作的《悟空新征程之校园体验记》动漫课程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二等奖。

三、更新理念强监督提质效,大力推动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突出案件精品、监督精准,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在充分履职尽责中展现检察作为

刑事检察更加坚实有力。认真分析应对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刑事诉讼监督实现量质齐升。监督立案33件,监督撤案10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8件次,纠正漏捕27人、漏犯24人,同比大幅上升。建好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信息共享和实时监督,检警双方依托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开展涉拐类案件挂案清理,监督撤案68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84人,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26人。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监督完成整改。积极推行对监管场所“派驻+巡回”检察模式,充分发挥“驻”的便利和“巡”的优势,完成对市看守所、枞阳县看守所的巡回检察工作。自觉在反腐败工作大局贡献更优检察力量,决定逮捕职务犯罪12人,起诉17人。强化与监委办案衔接,做到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形成反腐合力。市检察院设立检察侦查机构,依法直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徇私枉法、民事枉法裁判犯罪3人,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公信。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有效。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61件,提出、提请抗诉1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民事执行检察建议15件、纠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检察建议9件。坚决向虚假诉讼“亮剑”,依法办理涉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件25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5人,邀请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最高检督办的陈某平、陈某忠虚假诉讼典型案件庭审,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加强对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跟踪问效,驰而不息做好检察监督“后半篇文章”。

行政检察更加主动有为。坚持与民同行,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积极作用。受理行政检察案件51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1件,发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8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深入开展守护“夕阳红”、守护“半边天”、助力根治欠薪、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空壳公司”清理等5“小专项”监督活动,为弱势群体纾困解难。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均衡有度。受理公益诉讼线索328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8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2件。大力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试点,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注册志愿者109人,收集志愿者报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条,志愿者参与协助办理生态环境、国旗保护等公益诉讼14件。持续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依法提出惩罚性赔偿金诉讼请求,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市检察院就履职中发现的加油站扫码支付安全隐患问题,向两家国有石化企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企业迅速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四、从严治检重自强练内功,持续提升检察队伍素能

突出队伍精干、管理精细、作风精良,积极践行“一改两为”,推深做实“作风建设提升年”。

时刻筑牢对党忠诚坚持政治建设统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党组领学、支部共学、干警自学、载体活学、日常督学、考核促学,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引领,引导检察人员学思践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用伟大建党精神滋养初心、振奋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树立“一切从政治上看”的工作导向,引导和激励检察人员自觉落实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强化争先意识、品牌意识,打造“党徽耀我心、检徽励我行”党建特色品牌,大力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

倾力打造“精致铜检”。对标对表市委部署要求,以队伍精干、管理精细、服务精心、案件精品、监督精准、作风精良为抓手,锚定争创一流,统筹司法办案、综合管理“双向发力”,突出问题、目标、效果“三个导向”,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围绕“精致铜检”目标体系,联动组织深度调研,摸清家底、找准问题、厘清思路,推动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全面提质增效。组织开展“奋斗有我见行动”、“我为党组献一策”、“咬定目标勇争先”等系列交流研讨,引导促进检察人员统一思想、忠诚履职。加强检察业务数据发展态势的分析研判,月通报、季调度,尊重司法规律,强化科学管理。组织案件质量评查1032件,对撤回起诉、捕后不诉等重点类型案件每案必查。科学调整、细化检察人员考核案件质量评价,统筹做好对“人”、对“案”的精细管理。深入践行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深度运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破除“碎片化”,汇成“数据池”,让业务数据“跑”起来、用起来。

锤炼过硬纪律作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开展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推动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入脑入心,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签订《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168件,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认清“三个规定”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向全社会清晰传递“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逢问必录”的新风正气更加充盈。聚焦主体责任落实、“三个规定”执行、涉案财物管理、节假日纪律作风建设、“关键少数”用车用房用钱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强化正风肃纪。

五、公开公信提效能树形象,自觉坚持在检察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促进检察履职更加规范、优质、高效。

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是促进加强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持。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听证工作情况,及时学习、认真贯彻常委会审议意见。各县区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5次。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活动、专项行动、重大案件,检察建议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备。更加注重与人大代表的直接联系、经常联系,把功夫下在平时,实打实提高代表的参与度和接受代表监督的自觉性。主动邀请人大代表160余人次,列席重要会议、参与专项监督、融入检察履职,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细致开展人大代表交叉视察工作,努力拓展接受代表监督的方式和途径。

更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500余人次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依法公开发布案件法律文书490份、程序性信息2423条。举办检察听证238场,其中检察长主持听证20场。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举办检察开放日6次,精心做好“保护少年的你”、“民法典相伴”、“防范养老诈骗”、“检小皖说法”等专题法治宣传,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结果,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关注。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处在新时代面对新任务,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弱项,主要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力度和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检察工作的基层基础不够扎实,还需进一步巩固提升;等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不断改进。

明年的主要任务

2023年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依法能动履职,统筹做好服务发展和保障安全各项工作,以更优更实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和更高水平安全。

一是在政治建检上不断提升。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对标对表党中央部署要求,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各级各类常态化培训的“第一课”、“必修课”,一体加强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韧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

二是在实干兴检上奋发有为。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实效性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持续抓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大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力度,常态化做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检察为民实事。更实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是在业务强检上走出新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不断深化法律监督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派驻+巡回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更加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坚定当好“公共利益代表”,更加有力加强公益司法保护。更大力度推进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促进解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

四是在从严治检上久久为功。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常态长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体推进从严管党治检和激励担当作为。抓实检察人员考核,深化办案质效评价标准运用,向科学管理要战斗力。坚持刀刃向内,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锻造担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

梦在前方,路在脚下,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奋楫争先,干在实处,在谱写“四创两高”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新篇章中展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制度重视发挥检察办案环节的作用,对及时有效惩治犯罪、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等具有重要意义。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单方或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通过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是指全国检察机关使用的公益诉讼业务平台,主要包括志愿者平台、公益诉讼大数据中心、公益诉讼案件专家咨询网。

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附件

义安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淡水豚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违法农业开发活动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情况】

铜陵淡水豚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以淡水豚为主的珍稀水生动物、沿江湿地鸟类和长江淡水生态系统。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存在大面积违法农业种植问题,影响淡水豚栖息地生态环境安全。

【履职情况】

义安区检察院在“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中发现该案线索,于2019618日立案。经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全面掌握案件情况,通过调查核实,查明:案涉区域内被开垦进行农业种植(含套种)面积为3.15万余亩,涉及A乡镇5个江心洲,农业种植面积2.9万亩(核心区面积2.3万亩,缓冲区0.6万亩),其中1.32万亩由铜陵某木业公司予以造林,每10年为一个轮伐期,1.58万亩于20132月分别流转至某农场和当地种植大户进行农业种植;B乡镇2个江心洲,农业种植面积0.25万亩,分别流转至铜陵某木业公司和当地种植大户进行农业种植。义安区农业农村局未能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导致保护区内违法农业种植面积逐年扩大,破坏长江淡水豚生存环境,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9814日,义安区检察院向区农业农村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查处违法农业种植行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切实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后义安区检察院主动走访区农业农村局,就整改工作多次磋商,协调推动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于20191012日书面回复检察机关。义安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一致认为整改效果良好,没有出现问题反弹等情形,遂于20191022日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为推深做实淡水豚保护工作,义安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于20209月会签《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规范野生动物养殖、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意见》。20213月,义安区检察院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再次对淡水豚自然保护区重点水域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规垂钓等破坏淡水豚生存环境的违法行为,成效显著。

【典型意义】

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大规模违法农业开发行为对淡水豚的生存环境造成了破坏,使其本就脆弱的生存状况更加濒临危险。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修复受损生态,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好长江江豚栖息地环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