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检察院、市院各部门:
依据省编办《关于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9〕126号),经2019年9月23日市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徐诗浩同志继续留任办公室主任;
王峰同志任干部科科长;
沈进同志任干部科副科长;
凌明琪同志任宣传教育科科长;
姜萍同志任第一检察部主任,免去其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
冯军同志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骆暘旻同志任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小兵同志任第三检察部主任;
陈超同志任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刘胜同志任第四检察部主任;
李春同志任第五检察部主任;
董萍同志任第六检察部(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法警支队)主任;
朱晓珊同志任第六检察部(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法警支队)副主任;
向琳同志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秦莉同志任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刘海燕同志任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樊赐耀同志任检察信息技术部主任;
陈欣同志任检察信息技术部副主任;
夏云同志任检务保障部主任;
陶红同志任检务保障部副主任。
因机构撤并或更名,相关人员原任的部门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本院派出机构---驻监狱检察室、驻看守所检察室未纳入本次内设机构改革,负责人职务不变。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鲍斌同志继续留任,职务不变。
特此通知
中共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