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市检察院2015年预算情况
时间:2015-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办〔2009〕29号)文件规定,铜陵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上级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全市检察工作目标,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二)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

(三)领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

(四)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进行法律监督。

(五)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

(六)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七)负责协助地方党委抓好全市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计划装备财务工作。

二、部门概况

市检察院设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职务犯罪预防处、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与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合署办公)、检察技术处、计划行政财务装备处警务处(法警支队)和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和宣教处)、监察处(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合署办公)、机关党委和驻铜陵监狱检察室(市检察院派出机构)。市检察院编制82人,目前在职干警78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8人。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市检察院2015年度可支配收入1137.71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1137.718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050.0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项目支出87.7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公共安全支出868.21万元,占76.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25万元,占13.7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0.09万元,占2.64%;住房保障支出83.16万元,占7.32%。

四、名词解释

(一)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市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指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附件:1.市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市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3.市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4.市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市检察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6.市检察院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201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