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20-06-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27.36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5.9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1.4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21.42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3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下降3.87%。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院本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1.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00%,下降原因主要是: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5.9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31万元,下降4.96%,下降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79万元,下降3.5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79万元,下降3.56%,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降低车辆维修费用等运行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2020年无车辆购置预算;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