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28.46

 15.43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6.25

 3.1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2.21

 12.2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21

 12.25

       公务用车购置

 0

 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46万元,支出决算为15.43万元,完成预算的54.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07万元;二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9.96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院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8万元,占20.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25万元,占79.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18年度、2019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19年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3.18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07万元,下降49.12%,下降的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接待标准。2019年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6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工作调研、业务指导和案件办理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25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9.96万元,下降44.84%,下降的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截至2019年12月31日,铜陵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