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检察机关“五聚焦”抓好司法为民
时间:2014-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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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检察工作与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忧结合起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重点抓好为民服务五件实事,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之间的距离。
一是聚焦群众身边事,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的有效途径,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在国土资源、医疗卫生、征迁安置、资产管理、工程建设、司法等领域查处一批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行业,深入开展“安徽检察预防行”活动。自今年4月起,集中十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安徽检察预防行”专项活动。确定了10个行政机关、5个国有企业、1个重点项目作为活动载体,推动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企业、乡村、党校、媒体和项目,形成不能为、不敢为的权力运行规范化格局。制定了《在全市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先后深入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公路局等行政执法机关,铜陵有色、铜化集团等国有企业及二级机构开展警示教育讲座。市院开展“为企业老总上预防课”活动,在市委党校为全市民营企业高管研修班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创新预防宣传教育形式,拍摄预防职务犯罪主题微电影《自由》,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制度。组织全市卫生系统3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铜陵市人民医院财务科原会计周建国贪污700余万元案件庭审。
三是聚焦群众的“心肺之患”和“舌尖上的安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推动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碧水蓝天”。市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通报会,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线索,监督移送案件3件,推动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今年5月,市院监督市食药监局将江某涉嫌生产、销售假酒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立案后,现场查获各种假酒3000余件20000余瓶,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四是聚焦未检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行“检校共建”,共同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在铜陵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设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室”,选派检察人员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法律咨询、个别帮教等活动。进一步转变办案理念,继续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分案起诉、心理疏导、案后帮教、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狮子山区院办理了我市首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狮子山区院还获得“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五是聚焦检务公开,破除检察机关神秘感。加强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检察官方微博建设,切实做好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加强控申接待大厅、案件管理中心、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建设。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参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场所,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为了进一步规范“三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市院专门研究制定了《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工作机制运行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