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上,大家围绕铜陵检察机关2014年办理的一起“张某某故意伤害案”引发的一些法律问题展开讨论,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职务行为能否实施正当防卫”、“妨害公务罪的适用界限如何界定”、“张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等三个方面,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学理解释、相关案例、办案实践等多个层面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参会人员表示,此次研讨会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平台,通过讨论交流丰富了法律知识,澄清了模糊认识,受益匪浅。
刘友宇对市检察院和参会人员表示感谢,并就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提出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