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世军结合最高检行政检察厅编撰的《民法典涉行政检察业务条文摘编》,分析了民法典生效后对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行政检察部门坚持把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民法典特别是其中涉及行政检察工作的内容。
吴世军强调,要坚持把民法典的各项规定贯穿落实到行政检察工作中,依法监督纠正行政机关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在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中综合运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民法基本原理,妥善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