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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工作安排,在全面依法充分高效的检察履职中,彰显检察机关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品格,积极为奋力谱写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政治建设更有高度。一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建引领,精心实施“淬铜检心”机关党建品牌,积极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双向赋能。在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市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中,市检察院荣获双“优秀”。

——服务大局更有力度。一年来,我们始终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深融入平安建设新格局、更实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好融入社会治理新模式,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检察“善为”促市域“善治”。“检察护企”相关做法获市委肯定,保障被拘役的民企负责人“回家权”被央媒报道。

——司法为民更有温度。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人民属性,不断拓宽为民服务渠道,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检护民生”紧盯民生所急、民心所向,围绕民生热点,打通难点堵点,努力将群众“小百分比”的急难愁盼办到“百分之百”,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助力长江生态保护等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

——法律监督更有精度。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做到“三个善于”,“四大检察”更加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检察履职更加主动能动,检察办案质效更趋优化,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4879件,4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6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

——队伍建设更有强度。一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基础,一体推进检察队伍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检察队伍活力显著增强,队伍精气神明显提振,干警整体素能显著提升,市检察院获评“安徽省文明单位”,34个集体、65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省级以上53个),在全省检察机关唯一保持连续两年干警“零违纪”。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彰显检察机关维护高水平安全的担当本色

始终牢记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大局,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从检察上着手坚决维护高水平安全。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助力平安铜陵建设。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基础,全市检察机关自觉以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为己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14人、提起公诉1883人。始终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主动参与防范化解政治领域重大风险,持续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和涉众型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枪爆、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18件19人,起诉24件2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0件37人,起诉35人。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审查涉案人员158人,提起公诉149人。持续加大侵犯财产类犯罪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侵财类犯罪67人,提起公诉158人,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近千万元,以检察力量“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惩治并重肃贪反腐助力清廉社会建设。反腐败关系民心向背,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进一步加强纪法衔接、法法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2件27人,已审结提起公诉16件24人,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斩断腐败问题利益链,审结行贿犯罪案件5人。依法行使检察侦查权,受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件,立案1件1人,移送起诉1件1人,法院有罪判决4件4人,办理的一起我市某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入选最高检检察侦查案例库。

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助力市域社会治理。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既保持“严”的震慑,也发挥“宽”的作用,依法不批捕313人,不起诉145件201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1827人,适用率为89%,减少社会对抗,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枞阳县院办理的“王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入选最高检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典型案例。主动探索轻罪治理基层实践路径,市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司法局会签《关于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醉驾案件简案快办。枞阳县院牵头建立“轻罪综治中心”,协同县域政法部门合力提升司法温度。铜官区院探索推进相对不起诉案件适用非刑罚方法,对54名相对不起诉人依法采取训诫、具结悔过、志愿服务等非刑罚措施,努力实现由“治罪”向“治理”转变。积极主动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全年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9份,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100%,有力促进诉源治理,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检察护企促发展,持续彰显检察机关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服务特色

始终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

以打击为先,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行动,依法办理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犯罪案件,依法批准逮捕61人,提起公诉158人,在刑事诉讼环节追赃挽损近3600余万元。建立完善涉企案件专门办理机制,持续打击损害企业利益犯罪,批准逮捕涉企犯罪30人,起诉141人,在检察环节帮助被害人和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500万余元。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挂案”清理,制发《铜陵检察机关2024年度涉企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方案》,今年以来梳理涉企挂案19件,已监督及时清理办结15件。“全链条”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市检察院与税务部门签署检税联动《合作备忘录》,郊区院办理的石某某等骗取出口退税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典型刑事案例。

以保护为要,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鼓励支持创造性生产、培育保护新质生产力的浓厚氛围,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5件97人,法院已判决31件75人。依法开展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立案监督20件,对犯罪情节较轻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从宽处理,对9名涉罪企业人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9人。枞阳县院在办案过程中,依法保障被拘役的民企负责人“回家权”,帮扶“陷困的企业”正常经营,被《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优势,义安区院倾力打造“知汇义安”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品牌,提升工作实效。铜官区院结合办案,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被《检察日报》报道。

以服务为本,助力解决企业经营困扰。认真落实“政法护企行三三制”要求,推深做实“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检察长主动走访企业”机制,着力打造“亲清有为、商约检行”检察护企工作品牌,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企业家定点联系、走访调研机制,推动企业诉求案件化办理,做到“无事不扰、有呼必应”。2024年,共接待民营企业家约见15人次,走访民营企业83家次,积极构建检企关系好生态、检察护企新常态。建立涉民企案件法治诉求直通车,两级院共接待民营企业人员来访来电30余人次,案件化办理来访来电诉求18件。精准对接法治需求,针对性开展涉企法治宣传活动27场次。

三、检护民生增福祉,持续彰显检察机关服务高品质民生的为民暖色

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属性,自觉坚定人民立场,紧紧围绕民生所盼,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扶弱助困,聚焦重点人群护民生。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依托“检察+工会”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检察环节根治欠薪工作,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件2人,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份,推动欠薪问题源头预防、长效治理。持续推进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定群体利益保护。积极推进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市检察院与民政部门会签协作机制,推动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依法强化性侵害案件打击力度,批准逮捕20件20人,起诉21件21人。深入开展“巾帼暖人心”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义安区院针对“外嫁女”、新生儿合法权益受损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4份,帮助7名妇女和儿童拿到补偿款14万元。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全年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件20人,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10件15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件22人,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件3人。针对涉未成年人违法问题,开展社会调查32次、家庭教育指导14人次,发出检察建议11份,磋商函4份。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54次,受众一万余人,郊区院制作的法治课在全省获奖。依法保护军人军属、英烈权益,铜官区院建立全市首家“军人军属权益保护检察工作站”。

枝叶关情,聚焦热点领域护民生。强化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力度,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案件立案3件,提起公诉6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18人,提起公诉24人。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人,受理审查起诉46件129人,依法提起公诉22件62人,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和生态修复费用近450万元,助力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环境整治。积极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推动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受理审查起诉非法占有农用地犯罪2件3人,提出检察建议1件。枞阳县院办理的督促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将心比心,聚焦矛盾化解护民生。坚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扎实推进涉检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558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深化“民声呼应·温暖控申”平台建设,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和带案下访机制,着力发挥中华民族讲求礼让、以和为贵传统美德的作用,枞阳县院探索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先让礼让工作法”,力求以“法结”解“心结”。持续落实检察长定期接访制度,全市两级院领导共接待来访79人次,直面群众呼声,着力源头化解矛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受理司法救助案件29件,已救助31人,发放救助金40.88万元,不断提升司法温度,以检察作为托起民生福祉。


四、法律监督守正义,持续彰显检察机关维护高层次公正的履职成色


始终牢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持续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系统抓实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在案件精办上追求高质效。会同公安机关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合力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加强立案监督,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1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34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17件,坚决做到不枉不纵。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98件次,依法退回或自行补充侦查355次,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犯62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9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减刑案件311件、假释案件11件,同意暂予监外执行13件。健全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监督意见94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件,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

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83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0件,提出抗诉3件,提请抗诉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市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追偿权纠纷检察监督案,入选省检察院“检护民生”专刊。“高质效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被市委依法治市办确定为2024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支持农民工等劳动者群体起诉245件,帮助讨回工资薪金或挽回损失350余万元。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案件26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件,采纳率100%。构建“检察+仲裁”工作机制,与市仲裁委会签《关于加强检察监督与仲裁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合力加强虚假诉讼监督。


注重质效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双重作用,审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 22件,依法提出监督意见11件,提请抗诉1件。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审判机关全部采纳。受理行政执行活动(含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8件,同步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7件。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60件,提出检察意见81件。深入开展促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督察监督工作,制发履约践诺检察建议4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各类行政争议6件。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办理的某公司诉某县人社局支付保险待遇检察监督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重要论述,紧盯公益保护重点难点,着力以“诉”的确认推动治理、维护公益。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2件,立案17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2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6件,法院已审结30件(含上年结存)。立案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6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1600万元。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文旅”,助力保护和传承“徽风铜韵”。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和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检察“冬季行动”,拧紧食品药品“安全阀”。做实“公益诉讼+公共安全”,持续助推“飞线充电”专项治理,防患于未“燃”。注重大数据赋能,全市检察机关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办案全覆盖,义安区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助力757名高龄老人成功领取高龄补贴。


五、强基固本建队伍,持续彰显检察机关锻造高纯度铁军的政治底色


始终牢记检察姓党,大力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让求真务实、实干担当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以政治建设凝心铸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六学联动”,及时制定《市检察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淬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和“人生能有几回搏”的奋斗之志,引导检察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和省检察院报告重大事项65件次,自觉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以作风建设固本培元。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探索建立“一二三四”工作法,持续巩固主题教育学习成果,着力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自觉深化政治监督,积极接受市委政治巡察,以“钉钉子”精神一体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狠抓“三个规定”落实,2024年全市两级院检察人员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96件,同比上升13%。持续深化“铜检莲心”廉政建设品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睁眼睡觉的警觉性,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检务督察,时刻在检察干警灵魂深处安放“警示牌”、在思想深处敲响“警示钟”,检察机关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市检察院获评全市机关作风评议第2名。

以党建引领提质增效。不断强化党建和检察业务“一盘棋”思想,全市两级院上下一心,持续擦亮“淬铜检心”党建品牌,以特色党建品牌为带动,着力构建“四融合四提升”工作模式,推动党建与业务立体提升。深入推进人才强检建设,系统开展实案实训、业务竞赛、精品微课等业务实战活动,组织分层分类培训381人次,以实战实训提升过硬本领。深化检校合作,在武汉大学开设“高质效办案”素能培训班,人才强检成效不断显现,两级院干警共发表高质量理论文章32篇,2篇论文在全国获奖;1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市检察院职务犯罪办案团队等12个集体获省级以上表彰。

以检察改革砺能笃行。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下大力气推动检察机关自身改革和发展,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做实、落实。以检察人员权责清单为重点,不断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紧盯重点环节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准确把握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的主旨要义,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到更加突出高质效上。落实一体抓好“三个管理”部署要求,更加注重检察办案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到“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筑牢精品意识,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提炼具有典型意义的精品案事例,持续推进“精致铜检”建设,10个案事例被评为省级以上典型。

六、检务公开提公信,持续彰显检察机关接受高标准监督的忠诚品色


始终牢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认真落实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要求,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正确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勇于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规范行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6名检察官接受市人大履职评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接受人大代表对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题视察。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依法办理代表委员具体监督事项,市检察院办理的市人大代表第9号建议获得“满意”评价。义安区院建立“人大+检察”工作机制,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推动代表建议实质高效转化。建立健全常态化走访联络人大代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赴阜阳市交叉视察检察工作,两级院共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工作300余人次,检察工作的公信力不断增强。


主动接受各界民主监督,确保检察权阳光透明运行。主动向市政府、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积极采纳建言,及时改进工作,认真妥善办理政协委员第203号提案。自觉接受社会民主监督,扎实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共对各类案件开展听证200件次。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监督作用,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各类检察办案194件。高度重视舆论监督,两级院共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0场次,依托“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检察工作信息8194条,省级以上媒体转载原创信息226条,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2024年是全市检察机关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实干担当的一年!我们深知,铜陵检察事业迈出的每一个前进步伐、取得的每一个发展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在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也在于政法各单位协同配合、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不足:一是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检察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升,服务大局、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创新思维、完善举措;二是法律监督不全面、不深入问题依然存在,监督能力和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要进一步推进;三是探索推进检察体制机制深层次改革的抓手还不够多,检察履职效果距离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四是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还需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检还需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仍有待完善。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 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深入推进铜陵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牢记嘱托,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统领。毫不放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干实绩。健全完善检察机关落实党的领导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从检察上着手”,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二是始终对标大局,以更优履职深化服务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找准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的着力点、关键点。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履行保安全、护稳定政治责任,护航更高水平的平安铜陵、法治铜陵建设。全力服务创新引领、改革深化,做实市场主体平等司法保护,深化“检察护企”举措,助力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全力护航共同富裕,持续巩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更好保障民生。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三是始终聚焦办案,以更实举措加强法律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巩固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刑事检察着力推动构建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等“三个体系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精准监督。以实质性监督为重点,加强对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以可诉性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助力幸福铜陵建设。严格落实最高检“依法稳慎、务必搞准”工作要求,进一步依法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坚持守正创新,以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始终夯实基础,以更大力度抓好自身建设。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深化人才强检战略,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领会“一取消三不再”精神实质,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始终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铜检铁军。持续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切实抓好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各位代表,“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接续奋斗,为奋力谱写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词语说明:

“三个善于”:为更好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提出“三个善于”: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检察护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自觉将“两个毫不动摇”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检护民生”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最高检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行动重点: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等突出民生问题,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

“十一号检察建议”:2023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民政部制发“第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养老机构内侵犯被看护人人身权利问题,从强化养老机构设立、运行安全方面的监管、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养老机构做实入院评估工作、指导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监管等方面,督促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保障被看护人合法权益。

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具体而言,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一取消三不再”: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对调整优化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作出重大决策,明确提出: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三个管理”:即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