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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苏安决定逮捕
时间:2019-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马苏安(正处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高利转贷一案,由铜陵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铜陵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苏安作出逮捕决定。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马苏安在担任铜陵县委书记、工投公司及发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铜化集团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干涉下属公司借款业务,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已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高利转贷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